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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代表朱列玉:將第四次提交反虐待動物議案

來源:澎湃新聞 時間:2021-03-04 11:22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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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日,澎湃新聞(www.thepaper.cn)從全國人大代表、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處獲悉,在今年全國兩會上,他計劃提交《關于制定<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虐待動物法>的議案》(以下簡稱《議案》),呼吁從法律層面對虐待動物行為進行有效制約與引導。

澎湃新聞注意到,此前的2017年、2018年和2020年,朱列玉已三次在全國兩會上提交“關于制定反虐待動物法”的議案。

朱列玉表示,2020年,包括山東理工大學范某慶虐貓、山東濟寧孫某虐待動物、浙江警察學院教師王某蔚虐待動物在內的虐待動物事件被曝光,但由于我國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(guī),導致這些虐待動物行為難以受到應有的懲處。

另一方面,社會公眾對虐待動物事件的關注和反對聲越來越高,呼吁反虐待動物立法的聲音也越來越強烈。2020年4月27日,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(fā)展基金會發(fā)起了百萬人聯(lián)署推動《反虐待動物法》立法的活動,僅4天就達成了百萬人聯(lián)署的目標,轉發(fā)量突破千萬。隨著動物保護工作的持續(xù)開展,社會上形成了新的共識——虐待動物就應當得到“懲罰”。

朱列玉表示,反虐待動物立法的缺位,導致動物保護難以徹底落實。目前,在動物展示與動物訓練有關活動方面的規(guī)范始終不到位,動物在此過程中遭受虐待的事件屢見不鮮;部分虐待動物行為違背社會公序良俗,侵害人民群眾生命、財產安全,引發(fā)對抗現象,甚至構成犯罪行為,后果嚴重。虐待動物行為得不到懲處將在社會上傳播不良之風,埋下暴力犯罪隱患。

在朱列玉看來,從我國國情來看,反虐待動物具備立法基礎。

2009年,我國法學專家組成研究小組,發(fā)布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虐待動物法(專家稿)》建議,雖然正式立法并未落實,但仍然標志著我國在反虐待動物立法上的一大突破。2010年,國家林業(yè)局發(fā)布《國家林業(yè)局關于對野生動物觀賞展演單位野生動物馴養(yǎng)繁殖活動進行清理整頓和監(jiān)督檢查的通知》,對全國范圍內野生動物觀賞展演單位野生動物馴養(yǎng)繁殖及相關活動的低俗廣告、野生動物與觀眾零距離接觸、虐待性表演、違規(guī)經營野生動物產品等各種不當行為進行整治。2019年8月30日,農業(yè)農村部發(fā)表《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5074號建議的答復》,回應了人大代表夏吾卓瑪“關于動物權益,制定《禁止虐待動物法》的建議”。《答復》表示,對社會公眾普遍反對的殘忍虐殺動物等行為,由于缺乏相關立法規(guī)定而難以實施有效打擊,確有必要完善立法。在我國,反虐待動物保護立法不僅是社會輿論的熱點問題,代表著民心所向,而且具備立法必要性與現實緊迫性,已經引起了國家機關與法學界的高度重視,勢在必行。

朱列玉認為,從國際層面來看,推動反虐待動物立法,有助于我國順應世界立法潮流,提升國家形象,促進對外貿易發(fā)展。反虐待動物立法在世界范圍內已有近200年歷史,從19世紀初在英國被提出后遭人嘲笑,到1822年世界上第一個反對虐待動物法案在英國的出臺,再到法國、愛爾蘭、德國、奧地利、比利時、荷蘭等歐洲國家通過反虐待動物的法案。時至今日,世界上已經有100多個國家建立了有關動物權益保護的法律,對食用動物在其飼養(yǎng)的環(huán)境、運輸狀況以及屠宰過程做了具體的規(guī)定。我國加入WTO后,未針對保護動物立法成為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障礙。反虐待動物立法具備必要性,對于我國順應世界立法潮流,提升國家形象,促進對外貿易發(fā)展,起到重要推動作用。

“為反虐待動物立法,是對中國自古以來愛護動物、與環(huán)境友好共存的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的繼承,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要求,更將成為推動社會主義生態(tài)文明建設的強大動力?!敝炝杏窠ㄗh盡快制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虐待動物法》,從法律層面對虐待動物行為進行有效制約與引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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